2026-09-09
编者按:
按照廉洁宣教月活动安排,公司纪委结合涉外行业特点,梳理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关于跨国(境)违纪行为的相关规定及解析,在公司微信公众号连载。请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,做到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真正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
临时出国(境)擅自延长期限,变更路线
【条文规定】
第一百四十七条 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中的党员,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,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【理解适用】
2003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在分则组织人事纪律章中规定了本条内容,只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;2015年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将该行为从组织人事纪律调整为工作纪律,将责任主体扩大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删去了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”,量纪幅度没有变化。2018年和2023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沿用了2015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规定。
“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”是相对于“长期出国(境)人员”而言的。根据有关规定,“长期出国(境)人员”,主要是指因公连续在国(境)外工作、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。“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”,主要是指因公临时派往国(境)外工作、学习、考察、访问不满一年的各类团(组)或者人员。
本条追究的是实施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,比如提出建议的人员、作出决策的团(组)主要负责人和作出决定的其他人员等。“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”,是指未经请示批准,自行决定延长在国(境)外的停留期限;“擅自变更路线”,是指未经请示批准,自行改变出访、归国路线。其延长期限或者变更路线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到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、购买个人物品、拜亲访友、办理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这些行为影响出访工作正常开展,属于违反工作纪律,党员应当切实注意加以避免。
此外,要注意本行为与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区别。本条指的是因公临时派往国(境)外的各类团(组)或者人员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、变更路线的行为,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指的是党员干部经批准因私出国(境)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、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(境)行为。
来源:江西国际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,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信息
2026-09-09
编者按:
按照廉洁宣教月活动安排,公司纪委结合涉外行业特点,梳理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关于跨国(境)违纪行为的相关规定及解析,在公司微信公众号连载。请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,做到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真正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
临时出国(境)擅自延长期限,变更路线
【条文规定】
第一百四十七条 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中的党员,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,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【理解适用】
2003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在分则组织人事纪律章中规定了本条内容,只追究主要责任者的责任;2015年修订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时将该行为从组织人事纪律调整为工作纪律,将责任主体扩大为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删去了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”,量纪幅度没有变化。2018年和2023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沿用了2015年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规定。
“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”是相对于“长期出国(境)人员”而言的。根据有关规定,“长期出国(境)人员”,主要是指因公连续在国(境)外工作、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。“临时出国(境)团(组)或者人员”,主要是指因公临时派往国(境)外工作、学习、考察、访问不满一年的各类团(组)或者人员。
本条追究的是实施行为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的责任,比如提出建议的人员、作出决策的团(组)主要负责人和作出决定的其他人员等。“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”,是指未经请示批准,自行决定延长在国(境)外的停留期限;“擅自变更路线”,是指未经请示批准,自行改变出访、归国路线。其延长期限或者变更路线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到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、购买个人物品、拜亲访友、办理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。这些行为影响出访工作正常开展,属于违反工作纪律,党员应当切实注意加以避免。
此外,要注意本行为与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区别。本条指的是因公临时派往国(境)外的各类团(组)或者人员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、变更路线的行为,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指的是党员干部经批准因私出国(境)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、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(境)行为。
来源:江西国际公司纪委综合办公室,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信息